老师也要开始修学分了


来源:中国教育报
发布时间:2017-01-03 23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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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提要:近日,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意见”),这意味着:今后,中小学在职教师,也要挣“学分”!

《意见》对教育部门、学校等有何要求?

1教育行政部门

1、各地要依托教师信息化管理平台,对教师参加培训及学分记载进行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,提升管理效率。

2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参与相关工作的指导与监管。

3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师培训档案,记录教师所学课程、学习成效和学时学分等关键信息。

4、可依据学分标准,分层进行教师培训周期规划,持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。

2中小学校

1、学校要科学规范地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申报与管理,真实有效反馈教师培训学习成效。

2、中小学校按相关要求定期申报教师培训学分,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年度进行审核,并将结果反馈教师所在中小学校。

3中小学校要制定校本研修规划,有针对性地设计校本研修项目,促进教师自主发展。

3中小学教师

广大教师可根据学分标准,制定个体发展规划,明确“培训需求菜单”,进行自主选学,提高培训针对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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