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广东省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再解读


来源:高中英语教学交流
发布时间:2012-06-28 16:06:00
查看次数:

内容提要:征集志愿时,省划定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,让资格线上未录取考生补报志愿。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分数线。

  一、实施平行志愿的背景

  二、平行志愿的主要内容

  三、我省平行志愿的特点

  四、实行平行志愿的利弊

  五、平行志愿可能存在的风险

  六、填报志愿的策略和方法

 

一、实施平行志愿的背景

(一)2012年全国23个省市实行平行志愿

    2008年国家教育部在湖南、浙江、江苏、上海、安徽、辽宁等6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;2009年,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、吉林、江西、福建、海南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四川、宁夏等共10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改革试点。2010年又增加广东、西藏、重庆等五个省市。2011年增加湖北、新疆两个省区,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。

(二)社会的关注和家长的愿望

    部分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后,引起社会的关注,绝大多数专家、中学教师、学生和家长,肯定平行志愿的做法。以往家长认为以志愿优先投档,增加志愿填报的“博弈”色彩,不公平。现在普遍认为分数优先投档更为合理,减少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和风险,增加了考生被投档录取的机会。

(三)维护高考“公平、公正”的要求 

    现阶段,提高考生家长志愿填报的满意度,是高考“公平、公正”的要求,也是‘‘办人民满意的高考”的需要。对考生来说,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扩大了选择范围,降低了填报志愿的难度,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;对高校来说,生源素质更加均衡,解决了以往投档中一部分高校生源爆满而另一部分严重缺档的问题,有利于顺利完成招生任务;进一步提高了录取工作的公平、公正性。

二、平行志愿的主要内容

(一)什么是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

    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,平行志愿是指在普通类院校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,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,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,省招办按照平行志愿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,根据考生高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逐个投档,在电脑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A、B、C志愿时,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,即向该校投档,投出学校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

(二)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

     科类:文史类、理工类(提前批除外)

     层次:本科(含二B) 

(三)平行志愿志愿设置

    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、第二两个考生院校志愿组。每个考生院校志愿组设3个A、B、C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,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。考生本科每批可填报两组志愿6个院校志愿

(四)平行志愿投档顺序

     考生排序: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进行排序;按文史类、理工类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;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,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。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,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(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,下同)从高到低排序;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,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。

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

       文史类为语文、文科综合、文科数学、外语;

       理工类为理科数学、理科综合、语文、外语

如:A考生成绩:语文130分、数学135分、英语138 分理科综合242分、总分645分

    B考生成绩:语文120分、数学125分、英语138分  理科综合242分、总分645分 加分20分

    C考生成绩:语文135分、数学130分、英语138分  理科综合242分、总分645分 则三位同分点考生排序为A  B.

    投档顺序: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。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,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,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。 

    具体投档:按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,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、B、C志愿,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,则投档A志愿院校,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,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……依此类推。

        如:考生A的志愿为: a:北京大学  b:浙江大学  c:中山大学

   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,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。无论档案投档与否或退档,都不再检索投档。

预投档:属内部工作,在正式投档前分两次进行;

        目的:便于高校了解生源、争取更多招生计划、

          确定合理投档比例、减少退档考生数量,

          保障档案流转正常。

       比例: 1:1.05   学校也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自主决定

       数据: 预投档最低分数线;投档人数。不提供具体考生档案。

   正式投档:

     比例: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,一般不高于1:1.05, 如学校不确定,以1:1比例投档。

    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,按缺额情况1:1比例投档。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,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。

   第一组志愿投档后不补投第一组志愿的其他志愿,第二组志愿一样不补投。

  “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,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,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,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。未能在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,或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,不再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,但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,或参加下一批次排序投档。”(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) 

(五)特殊类型考生投档

      特殊考生:自主选拔、艺术特长生、高水平运动员等

      志愿填报:2012年改在第一批次填报志愿,往年是在提前批。

      投    档:线上全投,按学校预投档的分数为照顾分界线。

     《实施办法》:高校自主招生的照顾录取分数线,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。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,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,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、录取。

 三、我省平行志愿的特点

共同特点:    

      1、分数优先进行投档

      2、遵循考生志愿顺序

      3、实行一次投档原则

我省特点:

    1、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,按志愿组顺序投档。

     设置第二院校志愿组,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组的补充,一方面可尽量解决第一志愿组退档考生的出路,让考生多一次投档机会,另一方面,又可以弥补第一院校志愿组生源不足,以及适当解决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扁平化的问题。

    2、在本科层次院校实行。

     我省本科招生计划比例历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,本科录取竞争较为激烈,上本科线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方面,志愿选择面临的压力更大,实行“平行志愿”效果会更好。


相关文章
最新文章
阅读排行